手机广告,何时从“侵民”变“亲民”?
日 期:2008-3-25 16:44:32 来 源: 作 者:郭子
今年央视的“3•15晚会”曝出垃圾短信制造内幕,令人瞠目结舌。有关企业公然窃取用户隐私,发送大量小商品促销信息甚至违规违法内容,可谓无法无天,这样的行为必须严格取缔。然而从一种新型媒体形式而言,手机广告还需客观看待。
本次曝光的垃圾短信绝非真正意义上的手机广告,真正意义的手机广告是需要很强的技术支撑的,否则根本无法长久生存。尽管目前我们接触到的垃圾短信内容大都违法违规,没有任何技术含量,但不可否认,手机广告的优势和发展空间不可小觑。
与纸媒、电视、互联网等传统媒体相比,手机拥有随时接触、传播、反馈、一对一到多点互动等特点,其信息个性化、定向沟通、低廉成本等优势独具。
从市场角度看,手机广告是一个很好的产业趋势,虽然时机还不特别成熟。我们接触到的大量垃圾短信只能算是一种错误的尝试。面对日后的产业化与规模化,还有众多急需解决的问题。笔者不才,总结出以下几点,仅供参考:
一.政府尽快出台规范的法律法规,规范调控整个市场发展。
二.相关部门及协会尽快出台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及手机广告标准,避免由此可能对消费者造成的危害。
三.手机广告制作需依靠专业技术公司,融入专业的高新技术含量,并在此基础上充分尊重用户体验,做有创意的,互动性强的广告,让用户乐意看,愿意参与。
一言以蔽之,基于整个手机广告行业的规范,不是一朝一夕一人之事,需各行业机构及政府齐心协力,这样才能尽早使手机广告从“侵民”变成“亲民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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